為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打造家庭與工作平衡的友善職場環境,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與勞動部積極輔導企業,辦理勞工托兒設施或措施,提供設置哺(集)乳室最高2萬元補助,若企業辦理托兒措施,最高可補助60萬元。另外,針對辦理勞工托兒設施或措施的台中市事業單位,勞工局再加碼發給最高6萬元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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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事業單位若符合補助資格,請於7月15日前,檢附相關資料向勞工局提出申請。最高申請補助金額如下:一、事業單位設置哺集乳室(含初次設置或增購設備),最高可獲2萬元補助。二、事業單位新興建完成托兒設施並登記立案者,最高可獲200萬元補助;另已設置並登記立案者,補助改善或更新托兒設施費用,每年最高50萬元。三、提供受僱者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的托兒津貼,最高可獲60萬元補助。
除輔導企業申請勞動部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措)施補助外,勞工局也加碼獎勵企業辦理托兒措施,最高獎勵6萬元。如台中市企業符合獎勵資格者,可於12月10日前,檢附相關資料向市府勞工局提出申請(經費用罄提前截止),詳情請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