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麟凱死刑定讞 被害者父:快槍斃

黃姓男子3年多前服役時,不滿前女友追債,潛入女方家先絞殺前女友母親,再姦殺前女友。最高法院3日判他死刑定讞。痛失妻女的王姓男子(圖)聆判後說,「像鄭捷一樣趕快槍斃」。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06年7月3日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2017-07-03 12:36:09
黃麟凱2013年服役時,不滿王姓前女友向他追討債務,因此潛入女方家用童軍繩先勒斃王女母親,再姦殺前女友。最高法院今(3)日判處黃男死刑定讞。失去妻女的王男獲知判決結果後,表示:「希望黃男像鄭捷一樣趕快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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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源於2013年間,黃男不滿王姓前女友向他追討20萬元的債務,因此萌生殺人念頭,並於同年10月1日潛入女方住家,被王女母親發現後,竟殘忍絞殺王母,並在廚房中埋伏等王女下班回家,王女返家後逼她打完分手砲更勒斃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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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一審、二審、更一審均判黃男死刑,案經上訴,今天最高法院認定黃男連殺母女2人、罪大惡極,判死未違反兩公約,故駁回上訴、維持更一審見解,判處黃男死刑定讞,此判決也令黃麟凱成為今年首位判死定讞的被告。

受害者家屬王父獲知判決結果後說,會擇日舉辦法會祭拜妻女告知判決結果,盼她們安息,並表示黃男殺害他心愛的妻女,「希望黃男像鄭捷一樣趕快槍斃,不要浪費國家糧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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