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發聲 籲雲縣垃圾問題不該成為政爭籌碼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28日接受廣播節目專訪時再度強調,政府都是在尊重宗教信仰的前提下,鼓勵宮廟盡量減少燒香金,但絕對沒有要「滅香」(圖/記者邱紀維攝 , 2017.06.28)
記者邱紀維/台北報導-2017-06-30 15:30:22
雲林縣垃圾處理陷入僵局,包括雲林縣環境保護聯盟、耘林藝術人文關懷協會、雲林淺海養殖協會等 11 個環保團體今( 30 )日發布聯合聲明,呼籲各界不應將雲林垃圾問題做為鬥爭籌碼,中央及地方都應努力提出具體措施,早日解決雲林垃圾問題。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由於不滿垃圾外運卻需要回運底渣處理,雲林斗六市長謝淑亞日前控訴雲林縣政府「垃圾換底渣」的方式,讓雲林縣成為底渣故鄉。對此環團聲明中表示,雖然 1 噸垃圾抵換 1.8 噸底渣協議不合理也不公平,但雲林縣終究必須有暫置底渣及去化能力,斗六市一方面拒絕底渣回運,一方面又出來大喊垃圾去化不利,這樣的作法是把民生問題當鬥爭籌碼。

不過環團也提到,目前雲林縣僅有虎尾、口湖、古坑三個暫置處,共計 5500 噸的底渣暫置場所,呼籲其他縣市也應該提供底渣暫置場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環團同時也向政府喊話,呼籲中央不應該放任整個垃圾問題不管,留給地方衝突四起。聲明中說,根據《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中央主管機關必要時必須統一調度使用現有廢棄物清理設施等相關規定。要求中央應立即啟動區域聯合調度,並且環保署應該積極輔導各縣市加強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往零廢棄方向努力。

針對底渣再利用產品,環團則建議環保署及公共工程委員會,對於經過篩分、挑選後的底渣再利用產品,須有相當嚴謹的規範及把關,並要求這些底渣再利用產品若合格能直接作為公共工程的輔助,應優先調撥雲林存放的底渣做使用,否則單憑雲林縣消耗實在有限,期望中央能盤點相關可回填底渣再利用產品,確實做到資源再利用意義。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