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威志判無罪 高院更審:沒有積極犯罪行為

洪仲丘案高院更一審28日判決出爐,前旅長沈威志和另外2名士官判無罪,何江忠等6人皆得以緩刑。(檔案照片)中央社                103年3月7日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2017-06-28 14:25:54
4年前,陸軍下士洪仲丘因攜帶據拍照功能的手機,在退伍前夕移送禁閉室,遭不當操練慘死軍中。今(28)日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出爐,高院指出,因無證認定前542旅旅長沈威志事前就知道副旅長何江忠等人對洪仲丘不滿,並沒有積極的犯罪行為,因此仍維持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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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更一審審判長謝靜慧表示,擔任旅長的沈威志應知規定士官不可以關禁閉處分,但無法證明他是否在知道何江忠等人因不滿洪仲丘,刻意刁難的情況下批准公文,且在他收到洪仲丘的求救簡訊後,有特別交代幕僚關注,認定他並沒有積極的犯罪行為,故判無罪。

何江忠等人違紀處分洪仲丘,甚至催促醫院盡快完成體檢報告,就是為了將他關禁閉,因而釀成悲劇。高院更一審28日依公務員假借職務私行拘禁等罪,判決沈威志及另外2名士官無罪,至於何江忠等6人由於已和洪家和解,皆得以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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