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間,國軍爆發集體虐狗事件。海軍陸戰隊員陳姓中士班長,以及張姓、胡姓一兵3人,涉嫌以木棒虐打流浪狗「小白」後,再用鐵鍊活活將牠吊死,並用手機拍下整個過程分享至LINE群組,消息曝光後引發社會公憤。案經高雄地院審理,今(26)日上午一審宣判,依違反《動保法》將陳男判刑6月、併科罰金15萬元;張男判刑6月、併科罰金13萬元、緩刑2年;胡男判刑6月、併科罰金22萬5千元、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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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4日上午6點左右,於高雄市左營區海軍陸戰隊防空警衛群基地警衛一營二連中,擔任中士班長的24歲陳男,因晨操後見到連內平時飼養的流浪狗「小白」出沒營區,心生不滿,竟向張姓一兵說道:「讓牠消失,我不想再看到牠!」,當時張男反問「把牠處理掉?」,陳竟回答「隨便,我沒有意見。」,涉嫌教唆張男殺害小白。
事後張男找來胡男幫忙,2人分持木棍虐打敲昏小白後,再持鐵鍊拴住其脖子,將牠活活吊死在堤防上。2人在過程中還拍攝影片,並上傳至LINE群組中供友人觀賞,行徑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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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虐狗事件爆發後,引發社會公憤。防空警衛群指揮官鍾姓上校,帶著涉案的中士陳姓班長、志願役張姓士兵、義務役胡姓士兵出面拍攝影片道歉。(資料圖片/翻攝自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臉書)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認為,中士班長陳男唆使張姓士兵等人傷害「小白」致死,缺乏保護動物之認知;而張男、胡男2人還將自己虐待動物的行徑拍下、上傳至LINE群組供人觀賞,此舉已嚴重斲傷動物保護之社會風氣,因此依違反《動保法》將陳男判刑6月、併科罰金15萬元;張男判刑6月、併科罰金13萬元、緩刑2年;胡男判刑6月、併科罰金22萬5千元、緩刑2年。3人之有期徒刑部分若易科罰金,罰金部分若易服勞役,均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