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子商務發展,網購相關的消費爭議層出不窮。消基會今(18)日表示,近日接獲超過200位消費者對「貨到付款」的相關申訴,包括商品不符、找不到賣家等。消基會呼籲宅配業者,應讓買賣雙方的資訊揭露處於平等位置,受託代收貨款的業者也應啟動退款機制,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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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購物消費爭議層出不窮,消基會表示,今年1到4月已接獲超過200位消費者申訴,以「貨到付款」方式支付網路購物商品,拆封後發現商品不符,欲退換貨卻遍尋不著賣家,宅配業者也不願處理,且多數案件都是在臉書、Line遇到的購物陷阱,吃下悶虧。
消基會指出,許多網購族以為「貨到付款」最安全,下訂後無須立即付款,只待商品抵達再付現,可避免商品遲遲未送達的風險。但申訴案例顯示,「貨到付款」儼然成為詐欺集團的溫床,惡質賣家掌握消費者的心態,透過宅配業者代收款項服務讓消費者先付款、再開箱,一旦發現商品不符或毀損時,宅配業者不會退款也不透露寄件人資訊,消費者必須自行聯繫賣家退換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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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認為,宅配業者只負責配送貨品及收款,卻對寄件人身份、寄送物品概不負責的營運方式,已被惡質賣家所利用,大大損害了消費者權益。而對收件人隱藏寄件人資訊,無形中阻斷消費者向惡質賣家主張退換貨權益的管道,成為侵害消費權益的一大幫凶。
消基會呼籲,宅配業者應於宅配運送單上,完整、清楚的揭露寄件人資料,讓買賣雙方的資訊揭露處於平等位置,降低消費糾紛發生。此外,受託代收貨款的宅配業者應啟動退款機制,當收件人發現商品不符,只要貨款尚未匯給特約客戶(寄件人),都應接受辦理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