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興起到公園休閒垂釣,卻被警方依現行犯逮捕,屏東一名王姓男子竟將公園水池當自己的釣魚池!警方將王嫌帶返所製作筆錄後依竊盜罪移送偵辦,並將查獲兩條魚交由管理員帶回水池內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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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當日接獲報案,到場發現王男正在屏東公園水池釣魚,並當場查獲吳郭魚2條,報案人提供手機影像畫面證實,警方指稱,雖然公園及水池屬於開放空間,但水池內魚類是屏東縣政府所養殖,由公園管理處管理,另外還設有禁止釣魚之告示牌,王男未經管理員同意,擅自垂釣魚類佔為己有,已觸犯刑法竊盜罪及破壞公園生態,全案依法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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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公園釣魚是明令禁止的行為,王嫌稱要將2條吳郭魚帶回家烹煮食用,向警方表示不清楚自己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竊盜罪嫌。記者當日遍巡屏東公園水池周邊,並無發現有明顯禁止釣魚之告示牌,且周邊有販賣魚飼料,供民眾花錢買來餵食池內魚類,原來自己花錢餵食的魚類都是縣府財產。
屏東市有許多喜歡釣魚民眾,經常可以在萬年溪畔或海豐濕地,看到他們垂釣的蹤影,釣友指出,屏東市區能悠閒垂釣的地方不多,這兩地應該都屬於開放釣魚區域,希望屏東公園水池可以規畫特定區域開放釣魚,只要規範管理辦法定時、定點,在不破壞公園生態,安全提供民眾垂釣休閒,何樂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