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喜歡上拍賣網站,但對女性用品特別感興趣,今年3月間他在「蝦皮拍賣網站」,向同一名賣女裝的洪姓賣家下標5次,每次下單價錢約300元至500元間,並指定在超商取貨,貨到了又不去拿,害賣家損失運費,賣家氣得向警方報案,林男被依毀棄損壞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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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今年3月間在「蝦皮拍賣網站」,向洪姓賣家網購女裝,下單價錢約300元至500元間,並指定要超商取貨,林男下標5次賣家都準時出貨,但林男卻都沒有去取,害賣家無辜損失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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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家透過網路平台和林男溝通,告誡林男「如果沒有誠意買商品就不要任意下單」,但林男卻一付不在乎態度,嗆「有錢才會取貨,賣家有錢我買家更有閒,看賣家會損失多少?」
賣家氣得事後到台中市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報案,警方將林男約談到案,林男辯稱女裝是想買給女友的,還說以為網路下單不取貨就沒有付錢的問題,自己因為沒錢才不去拿,最後仍被依毀棄損壞罪送辦,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