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演出電視劇《台灣霹靂火》劉文聰一角而走紅的藝人秦楊,4年前向一名洪姓友人借款500萬元,赴中國投資最後卻賠光收場,利滾利的情況下遭求償1000萬元,台北地院今(29日)判秦楊應還583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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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楊日前出庭表示,自己於2012年4月間,帶著妻兒至洪姓友人家借錢,順利借到500萬元,並簽下2張面額共650萬的本票做擔保,不料後來赴中國投資卻慘賠收場,遭到追債,還因利上加利,債務增加到1000萬元。
秦楊在開庭時透過律師表示,今年9月後將有約300萬元進帳,盼洪姓債主讓秦楊分期還款。然而洪姓債主透過律師表示,秦楊曾這樣說過,但最後都沒還款,因此認為秦楊的誠信有問題,不願再寬待。台北地院今(29日)判秦楊應還583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