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嫌殺警卻因「精神疾病」判無罪 醫師發聲:不能找藉口

▲醫師黃宥嘉(右)談殺警案,左圖為因工殉職的員警。(圖/黃宥嘉臉書、記者陳惲朋攝)
▲醫師黃宥嘉(右)談殺警案,左圖為因工殉職的員警。(圖/黃宥嘉臉書、記者陳惲朋攝)

娛樂中心 / 綜合報導

鐵路勇警李承翰去年因為處理逃票糾紛,遭1名鄭姓乘客持刀刺死殉職,如今審判結果出爐,法官因鄭嫌患有「思覺失調症」而判他無罪,合議庭最後裁定以50萬元交保、強制就醫5年,引發社會譁然,對此,眼科醫師黃宥嘉則認為不合理,即使患有疾病,只要是犯罪的人就不能找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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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要求我們善待不鄙視精神疾病患者,卻沒有辦法有好的管理系統。」黃宥嘉無奈強制就醫的公權力,都非得要到發生非常嚴重的人命或公共安全事件時再啟動,對於精神疾病患者,她認為確實應該投入更多心力給予醫療與補助,但是行為錯就是錯,有罪就是有罪。

▲黃宥嘉坦言行為錯就是錯,有罪就是有罪。(圖/黃宥嘉臉書)

「正常人犯罪不該找藉口,腦子生病的人犯罪也不能找藉口,否則誰給受害者一個公道?」黃宥嘉表示法院的公道比「金正恩的病情」還撲朔迷離、無法理解,甚至直言:「感覺如果遇到一個思覺失調症,就是只能自認倒楣?請律師、上法院, 已經夠倒霉了,還只能得到一個倒霉的結論!」(編輯:侯家瑜)

▲黃宥嘉認為生病的人犯罪也不能找藉口。(圖/黃宥嘉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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