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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再問,張清木前後各有3處刀傷,所以是被刺6刀?王約翰指出,最多5刀,應是5刀6傷口,左上臂為穿刺傷,1刀2洞,王約翰說,「我少算1刀」。為何當時的報告研判本案是2人所為?王約翰說,死者張清木前後有刀傷,由三處不同方向刺入,因此,「不排除是2人所為」。
對於死者陳寶珠係遭凶嫌「過度殺害」,王約翰持保留看法,他說,法醫是看到什麼說什麼,查過相關書籍,在法醫學上認證的術語中,並沒有「過度殺害」這名詞。但石台平卻表示,「本案絕對是過度殺害!」。
石台平指出,發生過度殺害(overkill)的主因是「餘怒未消」,一般而言,凶嫌會以最短時間行凶,希望行凶後有較充裕的時間逃走,本案則反之,凶嫌是用較多時間刺殺死者;殺了48刀,石台平認為,這已不是殺人,是殺父之仇或是奪妻之恨了。
針對行凶人數的疑點,石台平指出,無法依據2位死者刀傷分佈的位置、刀刃進入方向,去判斷幾人行凶,這是沒辦法達成的結論,只能說「不排除」2人所為,看到這麼多傷,1個人不能做嗎?「當然可以啊!」;但是,石台平認為,相較於郭俊偉,「謝志宏沒有那麼強的行凶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