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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表示,初步調查結果,認為觀光局該名主管為該局駐機場旅服中心的上屬長官,卻指派下屬單位同仁接待其親友,明顯不符公務原則,正值邊境戮力防疫之際,卻出現官員公器私用的行為,應受到嚴厲處分,已經指示撤除主管職務並降調。
交通局說明,該名遭處分的主管,在20日前往桃園機場接返國的兒子的時間,約為下午3時30分至4時抵達,該主管雖然曾向長官口頭請假,但人事差勤系統迄今查無假單,有餘裕通知下屬代為接待其子,卻沒時間完成假單申請,不具備事態緊急的情形,請假明顯不符程序,有曠職之虞,交通部要求觀光局將此案移交考績會審理並進行後續懲處之議處。
交通局指出,經調查,該名主管的兒子返國後循一般通關途徑,排隊完成填表檢疫、檢查護照、領行李及通關,並無禮遇通關,但觀光局駐機場同仁在管制區內旅客下機門出口即陪同,走完一般通關程序並陪同走出管制區,沒有必要,且違反一般旅客服務的比例原則,離開管制區後,因該名觀光局主管駕車尚未抵達,派駐機場同仁再接待其子喝咖啡等,徒增他人接觸風險,將一併進行議處。
該名主管在其子22日發病、26日通報後,仍出席公務行程及會議,雖其子28日確診後已自主隔離,惟為求慎重,交通部已針對該名主管近一周內相關行程接觸之名冊,進行升高防疫等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