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樂妍收法院傳單 返台須隔離14天:我可是湖北人!

▲台灣藝人劉樂妍被封為「女版黃安」。(圖/翻攝劉樂妍臉書)
▲台灣藝人劉樂妍被封為「女版黃安」。(圖/翻攝劉樂妍臉書)

記者薛羽彤 / 綜合報導

武漢肺炎疫情延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近日宣布,本國籍人士自2月27日起,只要從中港澳韓入境,就要進行14天的居家檢疫。藝人劉樂妍長期旅居大陸,近期收到台灣法院通知書,坦言:「你什麼時候不隔離,我什麼時候回去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劉樂妍12日發文怒斥台灣媒體抹黑大陸。(圖/臉書)
▲劉樂妍來回兩岸須隔離28天。(圖/翻攝劉樂妍臉書)

劉樂妍昨(25)日在微博發文,她表示自己一直收到台灣寄來的法院通知書,並強調自己並不怕被告,問題出在於只要一回台灣就要被隔離,14天無法出門,「你什麼時候不隔離,我什麼時候回去呀?現在去那邊隔離,我回來還要隔離,我什麼事都不用幹,我就來回隔離就好啦!我真的會發瘋!」


▲劉樂妍在台灣被告「妨害名譽」。(圖 / 翻攝微博)

最後,劉樂妍嗆聲「我可是湖北人」,回台灣處理好事情她要再回湖北,兩邊隔離共28天,她無奈表示「一個沒病的人都被關出病來了。這樣叫我怎麼去。」有網友建議她能否用「網路應訊」,她也直回:「沒這東西。」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