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居家檢疫搭高鐵 新住民遭高市府依法裁罰15萬

▲高雄市衛生局簡任技正潘炤穎出示居家檢疫通知書強調,目前已開出10張違反居家檢疫的舉發單,罰鍰一律採最重罰。(圖/記者郭俊暉攝,2020.02.15)
▲高雄市衛生局簡任技正潘炤穎出示居家檢疫通知書強調,目前已開出10張違反居家檢疫的舉發單,罰鍰一律採最重罰。(圖/記者郭俊暉攝,2020.02.15)

記者郭俊暉郭凱杰 / 綜合報導

戶籍在高雄的新住民,14日自松山機場入境後,接獲14天的居家檢疫通知書,但她卻搭乘高鐵返回高雄,違反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規定;高雄市府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出舉發通知單,處以最重罰的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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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簡任技正潘炤穎今(15)日表示,初步評估該個案無發燒或上呼吸道感染等症狀;但也強調,高雄市衛生局目前已開出10張違反居家檢疫的舉發單,罰鍰一律採最重罰的15萬元。

▲衛生單位接獲通知後,隨即聯繫個案、協同員警到個案住處訪視,進行健康關懷,初步評估無發燒或上呼吸道感染等症狀。(圖/記者郭俊暉攝,2020.02.15) ▲衛生單位接獲通知後,隨即聯繫個案、協同員警到個案住處訪視,進行健康關懷,初步評估無發燒或上呼吸道感染等症狀。(圖/高市衛生局提供)

該名新住民14日下午3點45分入境時,接獲居家檢疫通知書,她直接從松山機場搭計程車到台北車站,搭乘下午5點30分高鐵南下高雄,晚上7點05分抵達後,在與家人聯繫的過程中,被一旁民眾聽到通報鐵路警察;警方第一時間掌握並通報衛生局,家人騎摩托車接她回家後,到家門口時依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開出舉發單。

潘炤穎說,正確程序應是陸配從機場入境後,就搭計程車返家,因為計程車的定義並非大眾運輸工具,居家檢疫通知書上明白的規定,禁止外出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違者可以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第69條處1萬元至15萬元罰鍰;該名新住民當下拒絕簽署舉發通知書,但仍會在10天意見陳述期滿後進行處分。

潘炤穎指出,許多居家檢疫並沒有限制一定要在自己家,有許多個案並沒有固定住所,有些是國外入境旅客,旅館可以是一個選項,也可能有部分遊民,會在最快的速度內成立公部門居家檢疫場所;根據統計,目前高雄市累計123位居家隔離、2468位居家檢疫,截至2月14日累計裁罰違規件數20件,其中居家隔離違規共3件,已涉及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及同法第67條,由衛生局開罰新臺幣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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