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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衛生局疾病管制處也對女子開出通知書,表示女子違反居家檢疫規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 58 條第 1 項第 4 款第 69 條規定,開罰 1 萬元至 15 萬元的罰鍰。對此,當事人「拒絕簽名」,高雄衛生局將在明( 15 )日上午 9 時將召開記者會說明。
台灣高鐵公司表示,本案因可能涉及違反傳染病防制法相關規定,於接獲通報後,除立即通知鐵路警察外,並針對該旅客搭乘之列車及行經動線進行加強消毒。
台灣高鐵再次呼籲旅客若已接獲「居家檢疫」、「居家隔離」通知者,依照規定不得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高鐵公司也將積極配合政府防疫措施,以維護旅客安全。(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