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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主任郎美囡也指出,登記部分若雙方希望能夠保障彼此的權益,欲登記在兩人共同名下時,要先闡明兩人之間的出資比例,同時請代書在建物及土地所有人登記時載明分別持分比例。
郎美囡提醒,依據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逾三分之二共有人,便可自行處分不動產,因此在產權持份應充分溝通討論,以免日後為了房屋產權發生糾紛。
全國不動產特約律師林明正也指出,除了「共同登記」,也有情侶選擇「借名登記」,不過要注意由於登記者為產權擁有者,仍有其風險,可另外再申請「抵押權設定」或「預告登記」,「抵押權設定」為將不動產設定抵押權給真正權利人作為擔保,不過須再繳納房屋總價的千分之一作為行政規費給地政事務所,成本並不低;「預告登記」則為限制所有權,必須要經過對方同意才能售屋,可向地政機關申請,不用負擔行政規費。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指出,如果有貸款的情侶們還會面臨到由誰出面借款的問題,多數的銀行都不接受房貸「共同貸款制」,比較建議的做法是由經濟條件較好的一方當「借款人」,而另一方則當成「連帶保證人」,一方面可以共同承擔責任,另一方面也可以更有機會以較好的條件借到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