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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凱凌表示,針對徐小姐擬向市府人員提告,深表遺憾﹔有關港墘農場報編綠能產業園區用地乙案,目前尚在可行性評估階段,今天前往拜訪徐小姐,是要告知已將徐小姐承租土地範圍排除,不清除為何徐小姐堅持不願意溝通。
陳凱凌指出,後續將依產業創新條例第33條規定,邀集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召開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並將其意見納入園區規劃之參考。
未來園區規劃時將排除有機農業耕作承租範圍,並依規定在園區周界劃設二十公尺寬之緩衝綠帶或隔離設施,以隔絕對外界之干擾,且園區綠地公園維護等亦保證不會使用有害之農藥及定期做土壤、地下水檢測,工業區開發不影響毗鄰農地之有機農業使用,希望能讓生態永續與產業發展能共創雙贏。
為展現市府最大誠意,2月3日下午派員前往,期能與徐小姐就相關議題進行溝通,惟徐小姐等人拒絕溝通,並喝斥市府人員立即離開,陳凱凌說,為展現溝通誠意,經發局同仁於下午4點20分再次拜訪,並向牧場人員留下聯繫電話,希能安排時間再次拜訪。
徐紫珊日前在臉書貼文,指市府無視有機農業促進法對農民的保障,即將徵收其承租的台糖港墘農場,向市府反映無效,讓她經營的農場瞬間陷入困境。
徐紫珊指出,她受政府《有機農業促進法》租期保障十年以上、廿年以下的農業政策鼓勵,七年來投入數千萬元養地、規劃有機農地生產,也以青農創業貸款購買大型農機,種植有機飼料作為有機畜牧飼料來源,同時開發三個有機牧場及有機畜產、有機雞肉屠宰分切驗證,通路開發,研究技術研發、品種技轉金支付等。
不料市府未事先溝通,即召開土地勘選說明會,她雖說明依有機農業促進法,與台糖農地租約,載明有14年的租期保障,但市府仍宣布將報徵99公頃台糖港墘農場,開發為工業區,逼迫台糖不得續租農地予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