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非「法定傳染病」無權隔離?傳香港欲緊急修法

▲為了因應武漢不明肺炎擴散,香港各級公立醫院防護已提升至「嚴重」級別,人人進出都配戴口罩。(圖/翻攝自香港 01 )
▲為了因應武漢不明肺炎擴散,香港各級公立醫院防護已提升至「嚴重」級別,人人進出都配戴口罩。(圖/翻攝自香港 01 )

國際中心蔡姍伶 / 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武漢近日爆發多起不明原因肺炎,雖然聲稱已排除為 SARS、MERS 的可能,但不排除為新型病毒。香港至今已有 21 個疑似病例,但尷尬的是,「武漢不明肺炎」並不屬於香港《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的指定疾病,導致當局無權強制隔離病患,據了解,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已開會決定要盡速修法,預計最快本週內刊登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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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港媒報導,香港現行的法例第 599 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 25 條,表列傳染病包含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 SARS )、中東呼吸綜合症( MERS )、新型A型流感、廣泛抗藥性結核病、鼠疫、天花及病毒性出血熱等,但不包括未知的疾病,如這次爆發的武漢不明病毒。

本月 4 日香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期望有關修法能在數星期內完成,挨批動作太慢、無助於疫情防堵;食物及衞生局昨天( 6 日)晚間召開會議後表示,會全速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 599 章)的工作,把「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納入法定須呈報的傳染病,預計在本週內刊登憲報,根據當地法律,刊憲後即時生效。

由於現行法例尚未列入不明原因病毒,故已有至少有 2 人拒絕隔離、自行離開醫院,其中 1 例 1 月初曾到過武漢,日前抵港後出現發燒等症狀而前往醫院求醫,其後卻又以要返回飯店照顧女兒為由,要求自行承擔風險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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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