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使館助遺失證件台人返台 外交部神回:回台不需台胞證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資料照/外交部提供)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資料照/外交部提供)

記者呂炯昌 / 綜合報導

中國國台辦日前在記者會中表示,中國駐法使館曾經補發台胞證助一名台灣人民自法國返台。對此,外交部今(26)日回應表示,不需中國代勞,國人返台不需台胞證,國台辦在混淆視聽,我國政府不會將領事權外包給中國政府代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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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26日例行記者會上,發言人歐江安表示,國人在海外遺失護照,我國駐外館處緊急補發護照或入國證明書供國人順利返國,是各館處急難救助的業務範圍,外交部鄭重說明,只有我國駐外領館、代表處及辦事處所發出的中華民國台灣護照及入國證明才是國人能用的有效返國文件。

外交部指出,台灣旅客在法國遺失證件的案例,事實上我駐法國代表處可立即發給護照或入國證明書,不需中國代勞,也與中國無關,國人回國使用中華民國護照,並不能使用台胞證。中國國台辦舉此例企圖混淆國人視聽,以為「對台廿六條」可以對台灣人民行使領事職權,趁機形塑「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政府在海外有效提供台灣同胞急難救助」的假象,但卻與事實不符。此為中國對台統戰極為拙劣的例子,只會徒增台灣人民對中國政府的反感。

外交部鄭重說明,行使領事權是我國主權的一部份,我國政府不會外包給中國政府代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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