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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2019年每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金額,財政部依納保法第4條規定,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2018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29萬1514元,按中位數的60%,訂定2019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為17.5萬元,較2018年的17.1萬元,增加4000元。
財政部預估受惠戶數有184萬戶,較2018年度增加5萬戶,減稅利益72.57億元,亦較2018年度增加11.88億元。因此,民眾在明年5月綜所稅申報時適用,而且扶養親屬越多的多口之家,可多減除的基本生活費就越多,明年報稅時可望享受到的減稅利益就越多。
財政部也試算給大家看,以4口之家為例,明年報稅每人基本生活費可多4000元,合計可自綜所得總額多扣1.6萬元,如果用稅率5%估算,明年報稅可省下800元,若用12%稅率,可省下19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