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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儘早掌握旅客訂位情形及加速清艙作業,以利規劃後續加班機運能,訂票日回歸正常機制於3日內完成開票,例如12月17日訂票者,應於12月19日前完成開票,提醒旅客應注意開票期限,以確保自身權益。
民航局提醒旅客,此次春節假期,在尖峰時段明年1月22日至27日台灣出發往離島方向,以及109年1月27日至2月2日離島出發回台灣方向的機票,均會加註「限當日當班次有效」及「逾期作廢」的使用限制。退票期限規定也為「最遲於航班起飛前辦理退票」,如因故無法搭乘原訂航班時,務必於航班起飛前通知航空公司取消訂位,並至原開票處依原機票規定辦理退票,另提醒旅客避免重複訂票,如須退票時,航空公司將依機票使用規定收取票價10%之退票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