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車強制裝設視野輔助系統 明年起納定檢項目

▲虎尾往斗南的158縣道一輛雙乘載2女騎士遭後方閃避不及砂石車當場輾斃。(圖/記者簡勇鵬攝,2019.10.10)
▲虎尾往斗南的158縣道一輛雙乘載2女騎士遭後方閃避不及砂石車當場輾斃。(圖/記者簡勇鵬攝,2019.10.10)

記者陳致宇/台北報導

台中市 10 月 16 日發生一起砂石車與機車碰撞交通事故,造成共乘機車的一對祖孫不幸罹難,家屬今( 4 )日開記者會要求立法明訂大型車輛應加裝「視野輔助系統」,交通部回應,已修法規定使用中大型車輛於 109 年起將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列為定期檢驗項目,未裝設的車輛最重將吊扣其牌照,今年底前完成安裝可申請最高 4,000 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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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表示,已明訂新出廠大型車輛均應設置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才能領牌,明年起也將該設備列為定期檢驗項目,未裝設的車輛最重將吊扣其牌照。根據交通部統計,目前全台約有 22 萬輛大型車,除了在修法前就主動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外,交通部這兩年已補助約 4 萬輛大型車安裝,目前約有近6萬輛還未安裝。

交通部指出,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是利用車外視野鏡頭或雷達加視鏡補強大型車輛駕駛盲區視野,以利駕駛人注意盲區內之行人、機車及自行車,凡於 12 月 31 日前完成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可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補助每輛最高 4,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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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