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麻煩」!辦泰簽須附財力證明 外交部與泰國積極溝通

▲泰國12月1日起實施免落地簽證費2個月,圖為泰國東部軍民合用的烏打拋國際機場。(圖/記者呂炯昌攝)
▲泰國12月1日起實施免落地簽證費2個月,圖為泰國東部軍民合用的烏打拋國際機場。(圖/記者呂炯昌攝)

記者呂炯昌 / 台北報導

泰國是國人最愛旅遊的國家之一,但是申請泰國觀光簽證從12月起必須提供3個月的財力證明影本,引發國人不滿,認為太麻煩、歧視台灣人,立委甚至要求取消泰國免簽優惠抵制。外交部表示,會積極與泰國溝通,以釐清國人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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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表示,了解我國人對於泰國電子簽證新制的感受,在電子簽證新制實施前即向泰方官員表達關切。泰國駐台辦事處已正面積極呼應我國政府的要求,在其官網公告說明,要點如下:

(1) 推動泰國簽證線上申請作業是泰國政府的既定政策,並非單獨為臺灣設立,目的是為了提供全球簽證申請人更安全的申請程序。

(2) 該措施已適用於泰國其他重要的觀光客來源國,包括英國、法國及中國。該新制度將逐步擴大推行至全世界各國實施。

(3) 至於選擇台灣作為新制度施行的對象,主要是因為台灣是全世界數一數二資訊科技先進國家,不論在軟硬體的條件都已足夠成熟實施新制。

(4) 新制上路後將可服務更多申請人數。同時,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也將延長簽證服務時間,由原來僅於早上9點至11點30分對外服務,延長至下午4點30分,以提供我國人更便利、安全與有品質的服務。

另我國試辦給泰國免簽政策,主要考量增加觀光客數量、強化產業、文化及教育交流。此外,我國政府每年均檢視相關成效,據以調整政策。自施行泰國人民來臺免簽政策以來,泰國觀光客赴台人數、台泰教育與產業交流人數等均有大幅成長,顯見這項措施甚為成功。

至於所述我國對新南向國家出口減少一事,外交部指出,自民國105年我國政府啟動「新南向政策」至本(108)年7月,我國對18個新南向夥伴國的貿易總額較推動前成長3.4%,出口總額增加約24億美元(約新台幣720億元),我國對新南向國家投資總額增加約新台幣180億元。

要求泰國改善對我國民簽證待遇是外交部重要的工作。外交部將持續向泰方積極進洽,爭取提供給我國人更便利的簽證待遇。政府未來也將續秉持務實外交互惠原則,積極提升與新南向國家的關係,加強落實各項合作。

泰國簽證新制上路,從12月起必須提供3個月的財力證明影本。國民黨立法院黨團2日舉行記者會,指總統蔡英文的新南向政策使得泰國簽證更難辦,右為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曾銘宗、中為立委陳學聖。中央社記者王飛華攝 10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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