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撞車導致延誤旅客 可依「晚點賠償要點」進行換退票

▲台鐵22日晚間發生自強號撞爆一台小客車事故。(取自台鐵官方臉書)
▲台鐵22日晚間發生自強號撞爆一台小客車事故。(取自台鐵官方臉書)

記者趙毓琪/台北報導

台鐵22日晚間約9點鐘,149次車(基隆〜潮州PP自強號)行經新烏日至成功間登寺巷平交道時,撞擊一輛小客車,駕駛多處擦傷,台鐵稍早表示由於平交道設備故障,對受害駕駛以及人員受傷感到抱歉,並會負責後續醫療費和損失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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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受影響的乘客也可以至各站辦理退票或換票作業,依據「晚點賠償要點」,晚點超過45分鐘的旅客可於有效期1年內辦理全額退費,非對號列車車票延達45分以上者,免費搭乘同級車種,電子票證旅客延遲45分鐘以上當次乘車免扣款,定期票延用一日。

台鐵聲明如下:

108年11月22日新烏日〜成功站間登寺巷三甲平交道事故,因歸責台鐵局,當天旅客因列車延誤,依據「晚點賠償要點」辦理退、換票作業:

(一)對號列車晚點超過45分鐘,旅客可於1年之內至各站辦理全額退費。

(二)持用非對號列車車票旅客致抵達目的地時間較同一乘車區間列車運轉時分,運送遲延達 45 分鐘以上者,免費搭乘同區間同等級車種列車壹次。

(三)持用電子票證旅客運送遲延45分鐘以上當次乘車免扣款;定期票延長使用期限壹日。

造成旅客行程延誤,臺鐵局深致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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