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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玲進一步表示,日本屋主一般都會委託第三方機制「租賃管理公司」來代管房子,房客退租時,該公司會找專家鑑定屋況,依照《租賃住宅紛爭防治條例》相關規範,判定該由屋主或房客繳納修繕費用,如果是自然毀損會由房東繳納修繕費用,對房客來說相對有保障,比較不會有藉著屋況瑕疵亂扣押金的情況,減少糾紛發生。
此外,日本租屋法令相當保護房客,李逸玲指出,例如《借家借地法》就是房客保護主義,房東不能任意調漲租金;「普通賃貸借契約」則是於2年租約期滿時,房客擁有優先續約權,屋主不得擅自請房客退租、不能亂漲租金;還有若遇上惡質租賃管理公司及屋主,無故不退回押金,可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而日本政府立場以房客為優先考量,因此通常贏面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