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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沒騎車怎麼會有罰單?原 PO 無奈指出,想請問 10 月 10 日晚上 9 點至 10 點這段時間誰「借用」了我的車嗎?我只求你繳一下罰單。原來,是有人先騎原 PO 的車至某地,不慎超速被拍,再還回機車。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不敢相信的指出「這是我看過最狂的一則貼文」、「講真,這連竊盜罪都不一定告的成」、「超屌,騎去被拍照再停回去」、「幫你刷一張追焦再還你車子」、「偷騎的很有良心還會還車,可以調看看附近監視器」、「真的是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有借有還,再借不難這句話很貼切?」、「還會還車我真的大傻眼」、「太扯了啦,該說他很有水準嗎....」。(編輯:張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