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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全教總特教委員會主委陳杉吉指出,特教老師的困境在於教育部未依法行事,特教法明定高中階段的「特殊班」每班要置專任教師3人,然而,教育部在《高級中等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另定,分散式資源班需要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21人以上,置專任教師1至3人,與特教法規定不符。
陳杉吉說明,特教班國中以上教育階段每班人數應為24人,國小教育階段每班學生人數應為16人,學前教育階段每班學生人數應為10人,然而,目前國教署及各縣市的規定不一,且有許多縣市未符合特教法及立法院附帶決議所定的生師比人數,造成特教老師的教學量大幅增加。
陳杉吉表示,以107學年度為例,桃園農工全校設置特教班1班,學生人數達135人,僅聘1位正式特教教師,明顯與規定不符、又如國立興大附農安置94人、台南高工安置學生數113人,皆僅聘2位正式教師及1位代理老師,生師比皆超過31人,而其他學校生師比則普遍高於21人以上。目前高中資源班不管身心障礙學生多寡均僅設置1班,顯然不符需求,全教總不斷要求增加師資、班級,教育部均以受到中央員額管控為由拒絕,但《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3條已經排除公立學校教職員之管控範圍,認為行政機關只是推卸責任,無視特教人力不足的事實。
陳杉吉呼籲,教育部應該正視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服務型態多元且複雜的事實,應尊重需求評估及人力、服務資源,而不是單一化服務方式,同時放寬員額限制、多開設特教班級,並廢除資源教室,學校有特教生即應設置分散式資源班,降低生師比,並明定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的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