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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央行再修正修訂購置住宅貸款,其中包括調整高價住宅認定標準為台北市7千萬元以上、新北市6千萬元以上及其他地區4千萬元以上,並調降最高貸款成數為5成。
不過,傳出韓國瑜在2011年在南港買下價值7200萬的預售豪宅,而且為買「豪宅」透過關係向業主台肥施壓,取得貸款2成約1400萬。對此台肥否認施壓,強調這不是個案,而是通案,原因是當年法令突然更改,豪宅貸款成數突然由一般的7成以上,降為5成,造成許多買家無法負擔,經請示相關主管機關後,才對有需要的住戶提供借款。
只是央行豪宅管控要求台北市豪宅貸款成數最高只能5成,等於要自備5成頭期款,結果由業主台肥借錢給購屋者 ,外界質疑這是變向規避央行管制,不過,央行表示不評論個案。
其實,從韓國瑜買房的時點2011年來看,是不符合豪宅定義,因此也就無貸款成數上限,只是後來央行祭出豪宅管制措施,讓購買措手不及,一下子貸款成數從7成變成5成,也就是說原本只要自備7成頭期款,後來變5成,中間的2成造成買方資金壓力。
不過,央行強調豪宅管制措施規範的是「金融機構」,對於「民間借貸」不論是企業對個人、企業對企業,並不在央行管制範圍,除非是由銀行提供借款才可能有違反規定的問題。
銀行主管則指出,確實聽過購屋者頭期款不足,由建設公司提供借款,而且除非建設公司要求還款方式是先開票才可能發現,若是購屋者每月自行匯款還錢,其實銀行也不知道。
當然,如果購屋者頭期款是向銀行借來的,一般來說,等交屋辦理房貸進行徵信時,銀行也會發現,而且核定的房貸成數也會先扣除已借款的部分,也就是說最後借到房貸金額仍要符合央行豪宅管制的5成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