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論壇/「美國也出問題」 彭錦鵬點出總統制缺陷

▲台灣大學政治系副教授彭錦鵬認為,總統制有明顯有僵局與缺陷,無論是理論與實證結果都顯示,內閣制是較佳的憲政制度,大多數 OECD 也都採用內閣制。(圖/記者葉政勳攝)
▲台灣大學政治系副教授彭錦鵬認為,總統制有明顯有僵局與缺陷,無論是理論與實證結果都顯示,內閣制是較佳的憲政制度,大多數 OECD 也都採用內閣制。(圖/記者葉政勳攝)

記者陳致宇/台北報導

修憲議題在台灣討論多時,台灣大學政治系副教授彭錦鵬認為,總統制有明顯有僵局與缺陷,即使是施行較成功的美國也存在問題,無論是理論與實證結果都顯示,內閣制是較佳的憲政制度,同時也提出「修憲國際標」建議,在行憲實務變動最小的原則下,廣泛徵求最優的新憲方案。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灣大學政治系副教授彭錦鵬表示,從憲政體制來說,總統制有個制度上的缺陷,當總統跟國會意見不一樣時,會有「雙元正當性」的問題,易造成僵局;其次是總統跟國會都是固定任期,當總統跟國會所屬的政黨不相同的時候,就會有制度上僵硬性,無法化解;總統幾乎都須兼任黨主席,一方面要代表政黨首長,一方面要代表國家的元首,互相會有衝突的情況。

彭錦鵬認為,全世界最富有的 OECD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幾乎全部都是內閣制,行政與立法合一,基本上只要兩萬人到十萬人的選民就可以產生首相或總理,在這樣情況下,不會有候選人會「開支票」,也不會有所謂的「分贓政治」,也因此內閣制獲得世界大部分的政治學者支持。

彭錦鵬指出,從理論跟現實一起合併考慮的話,先決定要採用總統制或是內閣制,再來修正五院的結構問題,像是監察委員、考試委員人數是不是太多等;台灣在 1997 年修憲,取消立法院對於閣揆的同意權,總統可以直接任命行政院長,造成現在總統制「有權無責」,也是台灣憲法最大的問題之一。

而現在台灣憲政運作混亂,但要修憲確實有相當高的門檻,因此,彭錦鵬建議,可以先從細部的修憲開始,像是將公民投票權下修至 18 歲,同時可以進行整體的、配套的修憲規畫,假使要採用內閣制,可以借鏡西方國家的優點、避開缺點,變成一套各黨都能夠支持的修憲版本。

彭錦鵬說,若台灣真的要全盤的修憲,可以用「修憲國際標」的方式,由國際與國內的專家學者共同組成一個修憲團隊,或是讓兩個團隊互相競爭,將我們的修憲方案提出來,更嚴謹、更客觀、更符合台灣的需要。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