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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主任郎美囡表示,若社區住戶彼此相熟、溝通無礙,問題會較好解決,通常遇到修繕問題時,因為平時各住戶沒繳公基金,會由某戶找廠商來報價,將公告、報價單貼在電梯與社區公告來處,並詢問各住戶意見,沒意見就可動工,由找廠商的那戶先墊修繕費,再每家按門鈴收錢。
「即使社區沒有成立管委會,仍然要遵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信義房屋客戶服務部執行協理劉韋德律師強調,住戶可以先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需修繕或要處理的議題,採多數決方式進行表決,由於依照管理條例第10條的規定,共用部分的修繕、管理、維護的費用,除非是可歸責於部分住戶的部分,否則應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共有部分比例分擔。
如果住戶們喬不攏,有人不同意負擔修繕費用時,劉韋德表示,可找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協調,若協調未果,也可向拒絕支付的住戶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