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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姓夫妻被當庭釋放後行蹤,據嘉義地檢署發言人蔡英俊主任檢察官表示,吳男離開法庭,立即北上,手機關機,行蹤不明,經啟動防逃機制,同時發出拘票,由調查局幹員持拘票,前往吳男住家拘提吳男未果,幹員即請吳妻勸吳男返回嘉義市,吳到昨晚才返回。
吳男返家後,幹員在吳男身上發現一張未劃位的機票,且查獲吳男一家4口已在辦理移民的相關資料,經幹員將吳姓夫妻逕行拘提,由嘉義地檢署陳靜慧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為吳姓夫妻涉犯違反銀行法7年以上之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即再向地院提起聲押。
嘉義地院今天下午重開聲押庭審理,法院由事證認吳姓夫妻,涉犯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等犯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