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務院批准軍售F-16V 國防部:可望1個月後生效

▲洛克希德馬丁公司在2019台北航太暨國防工業展中,展出F-16V戰機模型。(圖/記者呂炯昌攝, )
▲洛克希德馬丁公司在2019台北航太暨國防工業展中,展出F-16V戰機模型。(圖/記者呂炯昌攝, )

記者呂炯昌 / 台北報導

美國國防部負責軍售業務的「國防安全合作署」(DSCA)美東時間20日在正式通知國會的文書中表示,美國國務院已批准軍售台灣總額約80億美元(約新台幣2500億元)的F-16戰機。我國防部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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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防部將F-16V的正式型號稱為F-16C/D Block70。針對美國務院批准出售F-16V軍售案,我國國防部表示,美國政府於美東時間20日就此案進行「知會國會」程序,並公布在DSCA網站上,可望在一個月後正式生效;美方基於「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同意供售新式戰機,是國軍爭取多年的重要防衛武器裝備,獲得後可強化台灣空防戰力,守護台海領空,國防部對美方軍售決定,表示感謝。

國防部指出,空軍在獲得正式發價書草案,確定採購金額後,以立法院審議通過的特別預算額度為上限,與美方共同研商採購項量、期程、金額等細節後,再行簽署發價書。

國防部強調,此次對台軍售案,充分展現美國對台灣國防安全的重視,有助於共同守護台海安全及印太區域和平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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