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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項「送中條例」修法起因於2018年初,香港男子陳同佳趁著與女友潘曉穎來台時,趁機殺害女友並逃回香港,當初因犯案地在台灣,導致香港警方僅能以回港後所犯下的盜取潘曉穎銀行存款和手機的洗黑錢及竊盜罪判刑,也因此造就香港行政會議多位成員藉此督促修法。
由於不相信中國大陸司法,擔心「送中條例」將成為北京要求香港政府引渡政治犯的藉口,讓中國大陸能藉此抓捕對中共政權不滿的香港人或在港外國人,當然也包括台灣人,也因此不只香港泛民主派議員強烈反對修法,國際特赦組織、人權觀察和香港人權監察也都聯合發表聲明,認為修法將會損害香港原有的司法保障,國際商會香港區會也認為,該草案通過將會導致香港居民失去自由,甚至產生生命危險。
「送中條例」已於4月17日召開第一次討論,5月11日已召開第四次會議,當次會議泛民主派和建制派爆發衝突,引起多人受傷,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5月20日表示立法會「送中條例」法案委員會工作已經失效,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向內委會主席李慧琼提出直接將修法草案跳過法案委員會,直接送交6月 12日的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