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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追問他支持哪個版本,柯文哲說「坦白講,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多元的社會,很多東西總是可以取得一個平衡點」。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民國106年5月24日做出第748號解釋,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已經違反憲法,要求主管機關在解釋公告後2年內修改相關法律。若修法或立法在2年內未完成,未來同性2人打算結婚,得直接依婚姻章規定,持2人以上證人簽名的書面文件,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記者 陳弘志 / 台北報導